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中心、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为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我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